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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花园城137名业主选出新业委十天后竟成无效

来源:合肥晚报 发表日期:2009-10-17 09:51 已有1216人浏览 [共 0条 评论] 首条评论奖励10万家币,精彩评论奖励5*-100万家币

资讯标签: 新加坡花园城 业主 委员会

“我们小区的业主代表大会搞得轰轰烈烈,137名业主都亲身参与了投票选举,最终选出了7名新业委会委员,到头来怎么被宣布无效了呢?好好的业主大会难道白开了?近日,新加坡花园城业委会新老交替陷入僵局的事经本报报道之后,在新加坡花园城内外都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昨日记者再次来到新加坡花园城走访,广大业主纷纷反映了他们对于此事的看法。同时小区广大业主也殷切期望一方父母官和相关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能履行自身应尽的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早日让此事得出一个结果,还新加坡花园城一片安静和谐。

137名业主参与了换届选举

业主王先生、闫女士、陈女士等告诉记者,作为普通业主,对于这次新老业主换届选举也期待已久。“老业委会今年9月份任期就满了,他们8月27日就在小区各楼梯口贴出了通知,告知广大业主将于9月20日上午8:30在本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王先生等业主说,其中通知还特别提到“因故不能按时参会的业主视为弃权”。当天到会的业主有137名,将整个会场都坐满了,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当时大会新增了4名候选人,我们也都是认可的,后来又进行了公开投票、计票、唱票、监票的过程,最后根据得票数选出了新一届业委会成员共7人,这一过程我们还进行了拍照。”据业主反映,当时蜀山社居委胡副书记也来到了会场,见证了这一过程。

选举结束十天后竟被宣布无效

可是如今,明明白白召开的业主大会,明明白白进行的换届选举,竟被认为是无效选举,而且原因竟是参会人数未过全体业主人数的一半,这让当天参加了业主大会的绝大多数业主感到十分不解。“这次业主大会是老业委会组织的,当时也是他们规定因故不能按时参会的业主视为弃权,怎么到最后反而成了参选人数不达标了?既然我们的参选人数没达标,为什么业主大会和换届选举当时不立刻中止,还要继续让我们进行投票选举呢?社居委副书记都到现场进行了见证,如果此事违规,他在里面又起到了什么监督作用呢?等到我们大家都投完票了,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都出炉了,而且逐一上台发表了感言,可是没想到9月30日,老业委会居然贴出通知,单方面选举无效,这不是拿我们全体参会业主当猴耍吗?我们业主的正当权益怎么能被当成儿戏呢?”为此,这些业主都感到自己受到了愚弄,纷纷欲找相关部门讨个说法。

“监督”不是只看热闹不管事

《合肥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并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可是在新加坡花园城业委会新老交替陷入僵局的过程中,记者通过采访合肥市房产局物业处和蜀山社居委相关人士,双方均表示他们对此只起到参与、见证、备案作用。那么,法律上赋予相关部门的这个“指导和监督”到底应该是个什么作用?为此,记者特邀了相关法律人士对此进行了解释。 

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雪礼认为,街道、社居委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权利,就是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程序、方法、规则是否遵循法律起监督作用,对不合程序的地方要进行规范、调整和督促改正,以确保其向着合法化的方向发展,而不应该只看热闹不管事。郭律师说,虽然《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刚实施3年,但里面规定的有些内容确实已经不太适应现在高度发展变化的社会现实,“比如规定业主大会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可是纵观现在合肥很多新建小区,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入住率都不高,这样的话那就根本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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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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